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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4-12-16 14:21:43
图为群众在县广场显示屏前观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网讯(罗将 李健祥) “执行法官,您好!我现在要偿还债务……”2014年12月15日,一名在位于广西靖西县中山休闲广场显示屏前看到自己失信信息的被执行人,向靖西县人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执行法官当即来到显示屏前帮助办理偿还手续,一起长期未结的执行难案件得以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 2010年12月6日,被执行人梁开明将某保险公司一楼门面出租给申请执行人何伟,并在收取租金2万元后写下欠条。然而被申请执行人梁开明却一直未将门面交付给何伟使用,为此何伟起诉至法院,请求偿还租金2万元及1.19万余元利息。随后,双方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了偿还2万元租金及3000元利息的和解协议。但是被申请执行人梁开明在进入执行阶段后始终未履行偿还义务。最终在法院本次开展全面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时,梁开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偿还债务。 据悉,为深入推进“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适应新形式和新要求,靖西法院主要通过三项措施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一是在靖西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性别、住址等;二是通过县内中山休闲广场等显示屏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是入社区、下乡镇、进村屯张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活动,狠抓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执行力度,从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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