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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假日回访涉案企业 真情感动企业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4-12-15 14:59:38
图为法官判后回访企业现场。 本网讯(刘晓 谭舒元) 2014年12月13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莉蓉带领公安人民法庭法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走访了钟山县某刨板厂。对所办结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服务,并对该企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某刨板厂是钟山县廖某经营的一家独资企业,今年1月4日,该厂工人黄某在工作时,不慎将手指据伤。黄某受伤后,其在医院的医药等费用已由廖某支付,但因误工等其他损失费用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3月19日,原告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钟山某刨板厂及廖某赔偿各项损失共1.5万元。法院于当日依法受理后,联合当地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廖某同意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5000元,并承诺原告黄某可以在其刨板厂继续工作。 回访中,法官还与原告黄某进行了亲切交谈,询问她在受伤后的恢复情况,了解她的生活情况。无论是被告廖某,还是原告黄某,都对法院领导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企业回访表示感谢。 张莉蓉副院长表示,今后钟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牢固群众观念,服务好辖区企业,切实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延伸审判服务领域,提供法律咨询,帮助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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