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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上网抢劫他人13元当场被抓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12-05 11:46:07


    本网讯(袁小虎)  一男子因兜里比较拮据,为了“弄点”上网费去抢劫反抗能力比较差的初中生,最后抢到13元反被他人抓住。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沈成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9日10时许,被告人沈成文窜至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少年宫附近,看到被害人郑某(14周岁)、王某(13周岁)骑电动车结伴而行,于是便趁被害人王某停车查看电动车故障之时,掐被害人郑某的脖子并以言语威胁迫使其交出身上的8元钱。郑某被劫后便上前向路人求救,被告人沈成文又继续掐被害人王某的脖子并以言语威胁迫使其交出身上的5元钱。

    在被告人沈成文威胁被害人王某交出电动车钥匙的过程中,被上饶市保安总公司安全防范分公司队员现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沈成文仅抢得13元钱且未使用严重暴力,情节较轻微,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沈成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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