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子因诈骗分赃不均抢劫同伙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04 16:33:36
本网讯(贺力平) 因诈骗他人钱财后分赃不均,被告人徐壬德纠集朋友以谈事为由抢劫同伙。12月4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一审审结该案,以抢劫罪判处徐壬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26岁的徐壬德初中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一次,在与朋友聚会时,认识了一直在外帮人看风水的刘顺程。徐壬德马上感觉到其中的“商机”,就拜刘顺程为师,跟着刘顺程学起了给他人看风水、看宅基地的知识。随后,徐壬德觉得钱来得太慢,遂起了歪招,想利用此方法到偏远农村行骗。跟师傅刘顺程一商量,两人一拍即合,并为行骗分了工。 2013年底,徐壬德和刘顺程一起到贵州省遵义市的农村,通过给他人看风水、看宅基、看坟地以及给妇女治疗疾病等行为,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骗取3名受害人财物共计1800元。钱到手后,徐壬德说赃款是两人共同劳动所得,要平均分配,但师傅刘顺程认为自己是师傅,付出的劳动多,应该多分。两人因分赃一事谈不拢遂分道扬镳,师傅刘顺程拿着1800元钱回了邵阳。 今年5月21日晚上,被告人徐壬德在街上看到师傅刘顺程,又想起去年搞诈骗得来的钱还没分配一事,遂纠集朋友陈程(在逃)来到双清区三角塘金三角超市附近找到刘顺程,一起到刘顺程的家中谈分赃事情。由于在谈判的过程中双方对应分得的钱仍存在分歧,陈程就火了,说要给点颜色给刘顺程看,徐壬德就用脚踢了刘顺程两下,陈程就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对刘顺程左手砍了一刀。之后,陈程被拦住,受伤后的刘顺程吓坏了,就把身上的1700元钱给了徐壬德。随后,徐壬德又让刘顺程将其手上的两枚戒指取下给他。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壬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徐壬德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在庭审过程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