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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盗刷16万银行成被告 行长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14-12-04 15:50:52


    本网讯(张琳)  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借记卡纠纷案件,该案件系孟连法院首例银行卡被盗刷,储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孟连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积极查阅相关案例,避免审理该类案件经验不足导致的缺陷。

    2014年11月27日,孟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和被告银行行长出庭参加了庭审,双方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形下,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诉称其在缅甸联邦第二特区邦康市用手机银行转账时发现余额不足,经其查看交易明细,发现其金穗借记卡内存款被盗刷了人民币164409元。银行卡密码等相关信息只有原告知道,平时不管网上转账还是取款都是原告自己办理,也不存在原告泄密的行为,原告对银行密码及个人信息尽到了相应的保密义务。银行卡上的存款被人盗刷是因银行付款系统不能辨别自己发行的借记卡的真假导致的,被告银行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被告则辩称,银行卡需要卡与密码共同使用才能生效,但密码是由原告保管,导致银行卡被盗刷是原告存在泄露密码的行为导致,被告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应该自行承担责任。且本案系犯罪分子盗取银行卡资金的行为,应向犯罪分子追偿。因为本案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根据孟连县公安局反映,近期以来,孟连县公安局连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缅甸联邦第二特区部分商家的“POS”、“拉卡拉”机刷卡消费后,所刷银行卡的钱无故在异地被转走。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提醒广大群众在使用银行卡时需小心谨慎,尽量避免在境外使用“POS”、“拉卡拉”机刷卡提现。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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