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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真诈骗2万余元 骗婚女子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12-03 10:06:30
本网讯(廖长春) 11月28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假结婚,然后寻机逃跑,骗取男子钱财案件,以被告人吴青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吴青梅系云南省人。2012年5月,吴林茂在得知泰宁有男子欲娶云南女子为妻,且男方愿意支付2万多元彩礼钱及几千元的介绍费后便回云南老家将泰宁有男子欲花2万多元彩礼钱娶云南女子为妻的事情告诉了同村的被告人吴青梅,问其是否愿意嫁到福建去。当被告人吴青梅得知该情况后便想到以骗婚的形式骗钱,于是,表示同意嫁到福建。2012年6月6日,被告人吴青梅和吴林茂来到泰宁,谎称同意与肖某结婚,骗得肖某家结婚彩礼钱26000元,吴茂林拿到6000元的介绍费。后被告人吴青梅留在泰宁肖某家中与其共同生活数月,同时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领取结婚证。2012年9月11日,被告人吴青梅借机逃离泰宁返回云南。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青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2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青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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