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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感情纠纷持斧头打砸情夫家物品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11-28 09:25:48


    本网讯(郭冬根)  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持斧头打砸情夫家物品。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云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2013年9月3日晚,被告人肖云因感情纠纷对情夫钟某心存怨恨,遂持斧头到钟家,将钟家大门、窗户玻璃、摩托车等物砸损。经鉴定,被损毁的财物价值计5287元。案发后,被告人肖云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肖云能当庭认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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