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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换号码欲逃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21 14:09:35


    本网讯(黄丽丽 黄奎)  作为一名具有大学文化的商人,明知持信用卡消费逾期不还款会触犯法律仍而为之,甚至为了逃避银行的催收而更换了手机号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该商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被抓获归案。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勇均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吴勇均系大学文化,经商,其于2002年3月26日在中国银行贵港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11年5月31日始,吴勇均持该信用卡透支取现或者消费,超过还款期限未归还,发卡银行于2012年2月23日、5月上旬,两次登报公告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向吴勇均催收透支款项,吴勇均未还款并更换了手机号码,截止2012年9月7日,其信用卡累计透支本金人民币30331.96元,利息及滞纳金人民币19945.22元。2012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2014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将吴勇均抓获。2014年5月26日,吴勇均的家人代其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共人民币65584.17元。

    在本案审理期间,中国银行贵港分行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吴勇均的上述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勇均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吴勇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偿还全部透支的款息,取得中国银行贵港分行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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