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陆宏部 农勇军) 曾经因为犯寻衅滋事罪而入狱,日前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先后两次入狱的赵良文,深深伤透妻子心,其妻子闭冰仙于2014年9月26日向法院起诉离婚。2014年11月20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下雷法庭的法官驱车近千里到广西柳州市,并于第二天上午在在柳州市桂中监狱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
2006年1月,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同年4月18日,双方自愿到大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特别是2006年12月3日儿子赵进浩出生后,这个幸福的小家庭更是充满无限的欢乐。然而好景不长,于2014年8月赵良文因犯抢劫罪被判处二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此后小儿子就对着妈妈不停絮叨“为什么爸爸要去偷拿别人的东西”。眼看丈夫屡教不改,伤透了自己和儿子的心,闭冰仙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小孩赵进浩由原告抚养。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经过细致调查核实,了解到被告已转到广西柳州市桂中监狱服刑。于是决定在监狱进行开庭审理。原告说:“自己曾经于2011年向法院起诉过,经过调解和好,已经给被告一次机会了,然而现在又不思悔改,对自己和小孩伤害是多么的大,这次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了”。被告深知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妻子和儿子的心,知道这份感情无法再挽回,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小孩由其抚养,希望在两年的时间里好好改造做人,出去后,一定会向小孩补偿父爱,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经承办法官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原告闭冰仙与被告赵良文离婚,双方所生子女由赵某抚养(赵某改造期间暂随被告父亲生活),闭冰仙给付子女抚养费每个月400元人民币。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同意帮忙转告其家人来监狱探视的请求,突显出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