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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赌博发展下线 3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4-11-11 13:38:32
本网讯(毛伟 黄尔琳) 男子通过网络联系上线获得权限后,积极发展下级会员,接受下级会员的投注并从中获利。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赌博罪判处三被告人刘波、程辉、陈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的罚金。 2013年10月,被告人刘波通过互联网联系六合彩赌博上线“老武”,并发展下线被告人程辉、陈明等人在上饶、铅山等地接受他人报码,非法从事六合彩赌博活动。10月20日至29日期间,被告人刘波在上饶市中茂酒店先后接受下线被告人程辉、陈明等人通过互联网上报的码单46万余元,并通过互联网全部上报给上线,从中营利4万余元人民币。在此期间,被告人程辉向刘波报码13万余元,获利2万余元人民币;被告人陈明向刘波报码11万余元,获利1万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程辉、陈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波、程辉、陈明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非法从事六合彩赌博行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刘波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程辉、陈明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三被告人的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结果,决定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并认为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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