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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崩伤高中女生眼睛 厂家担责赔偿
发布时间:2014-11-11 11:47:41


    本网讯(童子颖)  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的定心丸,更应是企业的生命线。然而当前,因商家不注重产品质量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刘某本是一位活泼可爱的高中女生,可喜宴上一瓶突然爆炸的啤酒令她及家人深陷痛苦。日前,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2013年7月29日中午,刘某在姑妈家喝喜酒,然而令人深感意外的是,酒席上的雪花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并重伤了刘某的眼睛。刘某受伤后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眼角膜穿孔伤,并住院二十余天,之后又分别辗转于湖州市中心医院等四家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鉴定,刘女士的伤势构成10级伤残。爆炸的啤酒系其姑妈在金某经营的零售店购买,该啤酒系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生产。事故发生后,该啤酒公司已支付给刘某人民币1.2万元。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金某及啤酒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6.9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啤酒公司生产的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并致刘某受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生产者啤酒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对刘某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该院对原告刘某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合理损失予以确认,合计为6.6万余元,均由啤酒公司予以全部赔偿,并扣除啤酒公司已支付的1.2万元。遂判决被告啤酒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4万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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