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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巡回审理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11-05 10:29:50


图为当地各村民小组和村委委员以及群众旁听现场。

    本网讯(商晓丽)  为践行“三公开”,加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2014年10月31日,云南巧家法院民一庭组成合议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以“走出去”的方式到当事人的住所地公开进行了审理,各村民小组小组长、村委委员及群众到场进行了旁听。

    巧家法院当日审理的是一起亲戚之间因用水班期引起的打架纠纷,陈某与张某是亲戚,因当地用水紧张,社员大会遂排出每家用水班期,轮流使用水流灌溉,轮到徐某家使用时水管断裂,修好水管后徐某占用了张某家的水班期时间,第二天轮到陈某家使用,但陈某与张某同时到达现场争抢用水,遂发生打架纠纷,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在庭前调解中,该院考虑到双方即是亲戚也是邻居,提出由张某赔偿陈某8500元的意见,但张某不予采纳,调解未果。庭审后,审判长当庭宣判,本院认为,双方本是亲戚,应互谅互让,双方焦点在于当天的水班期属于谁,可见,水班期是因不可抗力打乱,双方应协商解决,是可以避免纠纷发生的。却因争抢用水发生打架,实属不应,双方均有过错,各承担对方50%的赔偿责任,由陈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合计1126.53元,张某赔偿陈某各项费用合计10612.41元,折抵后由张某于判决生效后赔偿陈某9485.89元。

    庭审后,审判长解答了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并以此案为延伸,向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以后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通过巡回审理,加强了群众法律意识,促进村民和谐相处,社会逐步稳定。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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