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宅基被占致叔侄反目 法院调解维护亲情
发布时间:2014-11-03 10:52:54


    本网讯(张勇 李克胜)  10月31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王丽诉其伯父王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中,注重调解结案,维系了即将破裂的亲情关系。

    十年前,原告王丽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父亲生活,后来王丽的父亲因病去世,遗留房屋五间,因原告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期间,其伯父王德认为王丽是女孩子,没有权利继承房产,便擅自将王丽父亲遗留的五间房屋拆除,并在拆除的宅基上建造二层楼房一幢。王丽得知后,多次要求伯父拆除建造的楼房,并将拆除的五间房屋恢复原状,遭到拒绝,双方产生纠纷,王丽一纸诉状将伯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德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但是考虑到双方之间的亲情以及被告拆除所建楼房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法官没有简单的将案件一判了之,而是从情与法的角度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一段叔侄亲情得以延续。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