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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强妻嫌入赘丈夫“懒”诉离 法院调解和好
发布时间:2014-10-30 16:41:24


    本网讯(李爱松)  审理多年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占很大比例,离婚理由也不外乎一方吸毒、赌博、外遇、家暴,相比这些理由来说,入赘丈夫“好吃懒做,找不来钱”这样的理由视乎更为特别,10月24日,云南省梁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法官和家属的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和好。

    现年30岁的闫玲与丈夫赵达10年前自由恋爱后,赵达按农村风俗入赘女方家,并按农村风俗待客结婚,后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婚后生活过的和和美美。近年来,双方因家庭事务发生争吵,原告认为被告好吃懒做,不做事,不顾家,双方已经没有夫妻感情,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在法庭调解阶段,办案法官分别倾听了两人的诉说,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应当勤耕苦做,承担起家庭的重任。被告认为妻子太好强,经常拿自己和别人相比,认为家里没有别人家过得好就是自己不勤奋,而且自己是入赘女方家,做得再多也是别人的,但是现在原告来法院起诉,自己也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希望原告能给自己一次机会。

    双方家属对两人进行了劝说,被告的几个哥哥也向原告表示,今后他们会带着被告一起外出打工,让被告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原告在家里带好孩子,照顾好老人,日子会慢慢过好的。办案法官也对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一番劝说、安慰,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和好。在退回诉讼费和结婚证时,两人对办案法官不停的说谢谢,并表示回去后会好好过日子,共同搞好家庭生产生活,然后两人说笑着和家属一起走出了法院大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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