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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想照亮正义天平
——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女法官李阿丽
作者:苏昊   发布时间:2014-10-20 11:56:55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女法官李阿丽是一个很难约的人。好不容易安排好了一次见面采访的机会,还没聊几句,就听法庭那边有人在争吵。李阿丽立马跑了过去,把双方当事人拉开,继而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第一次的采访只好作罢。

  仅有的一次面谈安排在了食堂午餐时间。那天,远远就看见李阿丽热情地向我们招手,示意已占好了座位。就这样,我们一边吃饭,一边听李阿丽讲述自己的故事。

  一次转行成就理想实现

  “当时就特别向往成为一名法官。”提起20年前的那次“转行”,李阿丽笑着说。笔者问她,“一个想法改变一生”所指的就是这样吧,她想了想说,还需要一份努力。

  1988年,李阿丽从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出纳工作。刚到法院的她便对站上审判台、开庭审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凭着一份当法官的热情,她报考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

  从此,她白天忙于繁琐的财务工作,晚上就去夜大学习法律。枯燥的法言法语和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给完全没任何法律功底的李阿丽一个狠狠的下马威。在丰满的理想面前,骨感的现实“硌”得她生疼。但倔强的李阿丽没轻言放弃,下课回家继续自学到凌晨两三点是常事,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这块硬骨头硬是被她啃了下来。

  三年后,李阿丽如愿成为阿勒泰中院的一名书记员,并被派往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在基层法院的两年间,李阿丽协助审判人员办理了大量案件,审判业务水平快速提高。“基层是所大学校,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受用一生的东西。”李阿丽回忆。

  “不能就案审案,一判了之。要讲究情、理、法这三个字。”在跟基层群众接触的过程中,李阿丽把释法明理摆在很高的位置,办案中讲究情、理、法三者交融。也正是在基层法院工作的那两年,李阿丽更加坚定了为民司法的理想信念。带着这份理想信念和不懈的努力,1996年,李阿丽顺利通过初任法官考试,不久后被任命为阿勒泰中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

  对服判有利的,再困难也要做

  2006 年,李阿丽调到自治区高院继续从事审判工作。这次的转变给李阿丽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也给初来乍到的她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挑战。“需要重新学习的东西太多了,担心很多工作拿不下。”李阿丽笑着说,“但我也有秘密武器,就是六个字:狠下心,刻苦学。”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个来自基层、不爱说话的女法官,凭借勤奋好学和埋头苦干,当年就获得了“办案能手”称号。

  成绩背后,更多的是加倍付出。众所周知,医疗纠纷类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李阿丽承担了很多医疗纠纷案件审理。

  去年底,一起巴某状告皮山县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摆在了李阿丽的桌上。为弄清事实,划清责任,李阿丽仔细研究病人病历,查找相关文献资料,了解了大量关于病因病理、医疗器械及病人护理方面的医学知识,以事实为依据,给医患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判令由医院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巴某和医院方都表示很信服。

  为让当事人满意、医疗机构服气,李阿丽常常利用工作之余,“补习”医学相关知识。现在的李阿丽看得懂病历、明白术语、清楚诊疗常规,近年来,她所办理的此类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3 年,李阿丽所在的审监二庭开始承担全院访转诉案件的审查工作。面对大量的案件、尖锐的矛盾以及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李阿丽有时也会犯难,感到力不从心,但她总能从群众的期盼中汲取力量。

  “肯定会很麻烦,但只要是对当事人服判息诉有好处,我们就要坚持做下去。”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增强审查透明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参与辩论质证、提出异议等基本诉讼权利,李阿丽尽可能地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

  “给双方当事人创造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我也能够通过答疑、释法和疏导,争取在审查阶段就把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掉。”李阿丽常说,一次温情的调解远胜过一份冰冷的判决,如果能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点,矛盾就好化解了。

  不竭动力源自家人的支持

  2010年、2012年、2013年,李阿丽被评为自治区高院办案标兵,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法官并记个人二等功。提到获得的这些荣誉,李阿丽显得有些内疚。“留给家人的时间其实挺少的,真的很感谢丈夫和女儿对我的支持。”李阿丽说。

  面对所承办访转诉案件多、难度大,当事人情绪较激动等困难,李阿丽已连续几年没休过假了,晚上熬夜阅卷、周末加班工作都是常事。

  “有几次周末,本打算早上来单位把事忙完,下午陪女儿,结果一忙就没了时间,到晚上才回去。”李阿丽说,最让她欣慰的是女儿很懂事,也很争气,上学期期末考进班里前十,被评为“三好学生”。“年前给女儿约好的,她要能考到班里前十名,就带她去内地旅游,但看今年这个情况,估计又要延期了。”李阿丽笑着说。

  在廉政方面,李阿丽也是出了名的敢“得罪”人,不知道她性格的当事人给她送礼,总会碰一鼻子灰。有一次,她严词拒绝当事人送来的水果,丈夫知道后,便买了两公斤橘子“奖励”她,称“这是廉政桔子”。吃着丈夫买的“廉政桔子”,李阿丽感到甜得特别踏实。

  有理想的人是幸福的,20 年的审判生涯给了李阿丽一个实现理想的平台,而她也在用理想照亮正义天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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