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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心”女法官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晴空
——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石李春
作者:伍春艳   发布时间:2014-10-09 13:26:12


    “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女性,是一位妈妈,我希望用的自己的微薄之力解救每一位陷入诉讼的无助妇女和儿童,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她叫石李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女子合议庭成员,这是她的基层工作心声,也道出了她司法为民的情怀。

  2011年,金城江区法院申报妇女儿童维权岗,石李春作为申报负责人而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结缘。随后,她作为女子合议庭成员,同其他成员一起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遗余力付出,金城江区法院被授予“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同时获“河池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殊荣,石李春荣立个人三等功,她还结合审判实际总结了一套“走心法则”。

  用心工作,践行为民本质

  “生活就是要逆流而上,在不断挑战压力中进步,在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石李春的精神信条,她说是梦想给了她力量。22岁那年,她经历了两件人生大事:入党和大学毕业。毕业后,怀揣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崇高梦想,她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金城江区法院,并在这个家园耕耘至今。

  她同样把精神信条融入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她经常主动要求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并尽力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申请减免诉讼费。

  2013年5月,石李春承办了一件棘手的案件,残疾妻子覃某起诉前夫王某,要求王某付给其20年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和房租。覃某与王某已离婚8年,8年来覃某因财产问题曾6次对王某提起诉讼,并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无一例外地提起上诉,王某不堪诉累,双方的关系恶化到了极点。石李春了解到,覃某腿部残疾,生活确实困难,但其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将会是覃某败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于是她欲劝说覃某撤回诉讼。办理过覃某其他案件的法官听说后,纷纷笑称:“如果能够让覃某撤诉,大家集体拜认你为教授”。

    石李春没有放弃,从情理上来说,她真心想帮助覃某。于是,她找来了双方的孩子,孩子表示对自己的父母无可奈何,更无法劝说母亲撤诉。不气馁的石李春扛着厚厚的法条给覃上起了法律课。覃某起初无动于衷,经过几天的讲解,终被石李春的用心良苦所感动,敞开了心扉。覃某说,自己的病根是因跟前夫生活期间生活艰苦而落下的,其诉讼是为了报复前夫。

  了解事情真相后,石李春对覃某进行耐心开导,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承认以前家庭生活困难,并肯定了覃某对家庭的付出,愿意承担覃某今后租房的费用,覃某也同意撤诉,并表示今后再也不以任何理由起诉王某。考虑到覃某的生活情况,石李春给其申请减免了诉讼费。

    覃某对石李春再三感谢,她逢人就说:“金城江区法院有这样的好法官,我拥护!”“石教授”的称号从此也不胫而走。

  热心服务,传播司法正能量

  “石法官把我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样着急奔波,虽然没帮上忙,但是我们打心底里感激。”一位离婚案的当事人蓝某向石李春鞠躬言谢。

    韦某起诉与妻子蓝某离婚,蓝某因无固定职业,要求韦某给予生活补助。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争论不断升级,双方参加旁听的亲戚还当庭对骂。

  庭后,石李春见当事人情绪稍平静后,采取一对一做思想工作。石李春了解到当事人的孩子当年参加高考没考上,便热心地帮孩子联系学校。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韦某与蓝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由韦某抚养,韦某给予蓝某生活补助2万元。

  虽然联系学校的事情未成功,但原、被告都被法官的热心与用心所打动,感激不已。

  热心的石李春还经常组织法官开展街头咨询、送法进校园、巡回办案等活动,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性别培训、受暴妇女支持、修订村规民约等活动,增强辖区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

  2014年3月,石李春深入九圩镇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和宣传,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女学生心理健康及遇到侵害的防范讲座,受到学校师生的欢迎与好评。

  爱心感化,化解矛盾修复感情

  “感谢法官让我们重拾爱的信心,守护我们的家!”一对85后夫妻动情地说。

  原告韦某与被告肖某系85后夫妻,二人生育有一子,孩子一出生就患有先天性地中海贫血症,两人因此为孩子的抚养和照顾问题经常争吵,韦某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肖某离婚。经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均互相推诿,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看着这对年轻的父母如此对待孩子,石李春当庭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判决不准许二人离婚。

  庭后,石李春结合情、理、法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双方要互相信任,互谅互让,加强沟通,共同关爱孩子,为孩子的健康而努力,这对夫妻在法官的开导和鼓励下和好如初,并表示会好好照顾孩子。

  石李春说,民事案件往往折射出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脆弱,案子结了并不代表矛盾就化解了。法官还应当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修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裂痕,而“爱”则是最好的粘合剂。

  恪守清心,弘扬司法正气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石李春始终坚持“公正办案,清白做人”的原则,她曾遇到当事人提出要送几万元钱,她当场拒绝,并对当事人提出了严厉批评。

  她承办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因为心怀感激,多次向她发出答谢宴请,均被其委婉拒绝。

  她认为,司法作风无小事,廉洁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石李春凭着一颗为民和爱民之心,为辖区妇女儿童权益撑起了一片灿烂的法律晴空。2013年以来,石李春参与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20余件,组织开展妇女儿童维权专题咨询和宣传活动20余次。她说:“‘走心’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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