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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青春描绘胸前的法徽
——记新疆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女法官迪丽娜孜 作者:谷琳琳 发布时间:2014-09-25 14:02:46
在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有位美丽的维吾尔族女法官——迪丽娜孜。因为彼此熟悉,大家都亲切地叫她“娜娜姐”。说起自己的工作,迪丽娜孜说自己算得上是一位“老人”了。从1993年参加工作,迪丽娜孜一直在行政庭从事审判工作,到现在,已经二十一个年头了。 压力下,她从未止步 话说起来容易,但工作的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行政审判工作就是所谓的‘民告官’,不论哪方败诉,我们都会承担很大的压力。”迪丽娜孜说。 “每次开庭通常都要两个小时以上,有时候上午时间不够,就会连上下午的时间。因为开庭的时候,当事人情绪很激动,我们尽量尊重当事人,让他们能够在法庭上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迪丽娜孜向我们解释。 “在很多人眼中,行政案件就是‘民’告‘官’,而且,在心里很容易误解群众占据弱势地位,不论有理没理,案子败诉了,就是官官相护。”说到从事行政工作的压力,迪丽娜孜别有一番体会。 2013年,迪丽娜孜接手一件案子。因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满意,采取了激烈的上访方式。“当时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心里觉得很委屈。” 遇强则强,即便是遇到这样的压力,迪丽娜孜也未曾停止过自己的脚步。去年,迪丽娜孜共审结行政案件41件,今年1至8月,她已经结案35件,超出了任务数的75%。2012年、2013年先后两次被评为“优秀干部”。 “以前行政案子‘官’胜‘民’败的现象比较多,现在这几年,大约能够持平,而且,民语有逐年减少的趋势。随着行政调解、司法救助等措施的应用,多数情况下都能使老百姓满意。”迪丽娜孜说。 普法释法,维护公平正义 在迪丽娜孜看来,法官办案的最终目的是“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公平正义不仅仅是要靠法律,还要依靠判案后的释法答疑。 “在我经手的案子中,由于当事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造成案子败诉的情况屡见不鲜。”迪丽娜孜说。几年前,在和布克赛尔县有位姓杨的妈妈,因为孩子出生时腿部有残疾。三十年过去了,孩子的妈妈忽然跑到法院上访,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赔偿。因为案件早就过了诉讼期,当时也未进行司法鉴定,维权之路十分困难。针对这种由于不懂法造成的损失,迪丽娜孜认真调查当事人的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太大,可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饥渴时的一碗水。”迪丽娜孜这样形容法律的人文关怀。 为了有效预防行政案件的发生,迪丽娜孜也十分重视司法建议的制作。司法建议,是指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着眼于预防管理漏洞或违法犯罪的发生,是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方式。 今年,迪丽娜孜接手一件土地拆迁的纠纷案,虽然最终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但是根据相关资料,依旧制发了司法建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针对具体案情,我们会给相关部门发放司法建议,帮助他们解决问题,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学无止境,即便是已经是工作二十多年的“老人”,迪丽娜孜也觉得自己学习的路还是很长。因为行政案件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土地、林业、税务、公安等方面。“每一次遇到新的案件,我都会认真翻阅相关的资料和法律文书,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对我们也是一种提升的方式。”迪丽娜孜说起来十分认真。 除此之外,她平常还会利用网络学习借鉴一些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庭里,她也乐意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将自己的心得分享给其他人。 行政庭的其他干警都知道,迪丽娜孜虽然外表柔弱,但内心十分坚强。她从不午休,每天都要回家去照顾卧病在床的外婆。“是外婆将我抚养长大的,在我心里她和我的母亲是一样的。”一边是工作的压力,一边是家庭的责任,两边奔波,迪丽娜孜从没有说过辛苦。 正如迪丽娜孜所说,“我从未觉得自己做了多么光荣伟大的事,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在法院队伍里,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迪丽娜孜这样在业务一线奉献几十年的女干警。工作中,她们敢想敢做,从不退缩,手持法槌,维护一方正义;在家中,她们顾老携幼,未曾抱怨,坚韧脊梁,撑起半边天空。她们静悄悄地开放在每一个普通的岗位上,用自己的青春描绘了胸前的法徽。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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