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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误入传销被“洗脑”后非法拘禁他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4-10-16 15:37:28


    本网讯(陈丽辉 苏小凤)  “80后”男子因不慎被朋友骗入传销组织,身为大学生的他被骗后不但不设法脱身反被“洗脑”积极参与其中,成为骨干。日前,被告人唐乃学因犯非法拘禁罪,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让人唏嘘不已。

    2013年初,大学生唐乃学被传销组织骗至建阳市,后传销组织对其进行了“洗脑”,其不思逃脱传销组织反积极参与其中,成为骨干成员。2013年9月10日晚,被告人祖大梅与唐乃学等人商议,将被害人孙某骗到建阳市童游华榕超市边的一居民房8楼传销点内。到了传销点后,唐乃学等6人传销人员采取反锁大门、不让其外出、安排人员看守等方式要求被害人孙某参加非法传销活动,非法剥夺孙某的人身自由。9月13日中午,唐乃学等人将孙某控制住,拿用过的卫生纸塞到孙某的嘴里并灌脏水。

    2013年6月份被害人李某通过QQ认识一女朋友(网名:心好难过),之后该女子以让李某至建阳接她一起回云南老家为由,于2013年9月14日中午,将被害人李某及李小某骗到传销点。唐乃学等6人为了让两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对李某和李小某采取同样方式,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

    2013年9月16日中午,孙某跳窗逃跑时造成L1椎体压缩性骨折。后带领民警到该传销点将唐乃学等4人抓获,同时民警在该传销点内将李某、李小某解救出来。经鉴定,孙某的伤情属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乃学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唐乃学参与非法拘禁3人、累计天数5天,因非法拘禁、殴打致一人轻伤;结合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等情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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