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有春风拂面来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工作纪实 作者:赵敏 陈芳 肖富胜 发布时间:2014-10-14 10:14:26
走进临澧县人民法院大门,值勤安保干警热情相迎,立案大厅法官耐心指导,让打官司的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这是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认真改进司法作风,诚心服务人民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写照。 敞开大门 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 2012年,临澧县女子胡某经亲戚介绍,与从广州打工回家的男子张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还按照农村习俗宴请宾客举行了婚礼。可婚后不久,新娘无意中得知丈夫此前在外打工期间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新娘胡某觉得受了莫大的欺骗,虽经丈夫百般解释,仍心存芥蒂。后又因家庭琐事爆发矛盾,离家出走,与丈夫长期分居。今年5月,胡某到法院起诉离婚。 立案庭法官征求了胡某意见,填写好《立案阶段调解通知书》,移送到业务庭,由业务庭法官组织调解,第三天,就调解离婚,并妥善处置了婚前彩礼、婚后共同取得的礼金等财产问题。 这是该院开展立案调解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1年,该院就被评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打造了功能完善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但他们并不以此满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该院强化问题导向,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全力打造方便快捷的“门好进、人好找、事好办、脸好看”的为民服务窗口。让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便捷的官司,体验真正的司法高效。 走出机关 法官登门入户化纠纷 5月26日早上,侯女士到临澧法院新安法庭,称其父亲不久前去世,在银行留有一笔存款,但因无密码无法取出,请求法官帮助办理。法官胡林向其详细了解情况,得知其父亲的近亲属有女儿侯某和妻子苏某,但苏某年事已高,眼睛不方便,无法到法庭。胡法官便指导其起草好诉状,以苏某起诉侯某要求继承该笔遗产的方式进入诉讼,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制作调解协议。然后带上诉状、调解协议、印泥等到当事人家中,为苏某办理了起诉、签订协议等相关手续,当日就将调解书送到当事人手中,当事人随后持法院调解书到邮政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顺利取回了存款。 “法官多走路,群众就少跑腿”,胡法官这样说。 该院进村入户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行判后回访,定期进村入户带案下访,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向群众问计问策。定期送法下乡,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等,通过讲授法制课、发放法律资料、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据悉,该院自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法制宣传活动7场次,现场解决纠纷10件,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200余人次。 司法公开 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8月12日,该院七重堰法庭的青年法官蒋晓安来到院办公室,申请对其承办的一起案件开展网络庭审直播。2012年,该院首次试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时候,院领导和承办法官都十分紧张,生怕出现纰漏,法官也不愿意自己的案子被直播。两年后,情况已截然不同,对于直播,该院的法官由忧虑变为自信,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申请,庭审直播不仅是个接受监督的平台,更成了法官提升能力、展示风采的平台。 “司法公开,消除司法神秘主义,是让人民群众认同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临澧县人民法院院长覃红卫说。 该院全力推行“阳光司法”,将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诉讼环节全部向社会公开,逐步实现了从静态公开到动态公开、从程序公开到实体公开、从对当事人公开到面向社会公开、从审判事项公开到审务事项公开的转变。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发布各类司法信息500余条,开展网络庭审直播4件次,裁判文书上网6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6次,到现场参与监督执行8件,参与执行听证6起,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工作汇报专刊》800余份,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7%,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上半年的全省民意测评中,该院法官形象荣居全市第一。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