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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不悔改 色男猥亵幼女领刑5年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4-10-09 08:44:47
本网讯(李度) 近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猥亵儿童罪刑事案件,被告人雍令平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4月8日,被告人雍令平通过被害人努某某在其家商店内买东西的机会,对被害人努某某实施性侵;被害人回家后,将被告人雍令平的犯罪行为告诉了自己的母亲,被害人努某某的母亲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办案民警将被害人努某某带到医院进行妇科检查,诊断结果为努某某阴道前庭充血。随后公安机关开展辨认和指认侦查,被害人努某某准确的辨认出了被告人。 被告人雍令平于1985年4月29日曾因强奸罪、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3年7月17日又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9年7月3日获减刑释放。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雍令平无视国家法律,猥亵儿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雍令平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恶习不改,五年内再次犯罪,已构成累犯,对被告人雍令平应予严惩。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雍令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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