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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耐心铺就调解之路
——记山东威海高区法院田村法庭副庭长高爱华 作者:张玉婷 发布时间:2014-09-25 11:22:26
来到山东省威海市高区田村法庭二楼办公室时,记者立即被眼前一片绿吸引,空地的架子上满满当当地摆了大大小小不下十余种的绿色盆栽。工作人员说,这都是田村法庭副庭长高爱华种的。一番畅聊之后,记者深深地感觉到高爱华将对生活的热情,她更是将这种热情投入到对案件调解工作中。 从事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十余载,高爱华审理案件达六千余起,连续三年结案和调撤率均全院首位,两度荣获山东省“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优秀法官称号,近日,更是被山东省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官”。十多年来,高爱华以极大的热情和耐心、执着,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调解之路,总结出一系列的调解方法,历年都荣获“调解能手”的称号。 热情耐心调解 调撤率近九成 熟悉高爱华的同事都说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同样也是一个对工作非常执着的法官。因为这份热爱和执着,凡是她经手的调解案件,都是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儿。面对法律知识匮乏的基层群众,高爱华总是笑眯着眼睛,和风细雨般地与他们拉家常,法律法规潜移默化地植入百姓心间,而她的调解工作也得以游刃有余地开展。 “很多当事人就是我的街坊邻居,我懂得他们的辛苦和不易,深知乡亲们的脾气和性格。”作为一位从农家走出来的法官,高爱华对乡亲们有着最为朴素的情感,她始终把当事人的冷暖挂在心上,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高爱华说,很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走进法院的大门,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对法官来说可能司空见惯,但当事人却会铭记终生。案件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法院、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在处理每起案件时她都尽可能地为当事人着想,树立“当事人的事情无小事,案件无小案”的理念,认真地对待每起案件,公正、平和地对待每位当事人。 仅仅对当事人怀有朴素情感、光有调解热情是不够的,总结十余年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经验,高爱华发现,基层法院受理的纠纷多是“斗气”所致,争议不大、标的额小,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类案件居多,而且多发生在街坊邻里、亲朋好友之间。如果不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疏导怨气,一场官司下来,往往就会落得个“亲人反目、朋友陌路”的结局。“‘气’都是可以通过调解消除的,这就需要法官的耐心细致。”高爱华说,很多案子在就要判决时如果法官能够再多一句嘴,就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这样当事双方的利益都能够最大化地得到保障。调解虽然付出多,但其效果可以胜过任何一个完美的判决。 在调解中付出的热心与耐心细致,让高爱华收获了丰硕的果实:连续三年结案和调撤率均全院首位,特别是2013年,高爱华个人结案481件,调撤率86.5%、结案率91.4%。 摸索调解方法 取得更完美社会效果 面对琐碎的纠纷,仅有一副热心肠是远远不够的。在十年如一日的调解工作中,高爱华总结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节方法:针对以使其迷心窍、冲动成俗的当事人,抓住能让他下得了台阶的实际做工作;针对心存怨气的当事人,让他们把气宣泄出来;针对争强好胜的当事人,将判决、调解结果罗列给他们看。 何某等30人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购房者把对开发商的愤怒情绪也带到了法庭。对于他们的倾诉和宣泄,高爱华不烦不燥,以一贯的同情心理解、体谅这群购房者的遭遇,消除了购房者的抵触情绪。为了让各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她先后多次组织当事人深入工地查看现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地向当事人讲清法律,讲透道理,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夜以继日的艰苦协调工作,其中22户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他8户购房者虽然也认同法官释明的法理,但是始终态度强硬。几个回合下来,原告们按捺不住了,纷纷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上访。压力面前,是一判了之还是继续做工作? “这样机械的裁决,解决不了纠纷,而且隐患很深,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高爱华忧心忡忡,多年的办案经历告诉她,很多时候当事人争得只是一口气。为了让这些购房者能够“放得下这口气”,高爱华找到了这些购房者的工作单位,共同做工作。更为重要的是,她抓住了原告代理人观点中肯、对原告们比较有说服力这个关键点,集中做代理人工作,前后约双方当事人到办公室调解了十余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到此,30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调解是化解群体性纠纷最有效的方式,只要充分利用了社会各界资源,形成了调解的强大合力,把调解工作做实、做透、做深就能有效化解。”高爱华始终这样认为,而且这种理念也适用于不同类型案件的调解。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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