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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区“庭所联调”让当事人喜领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4-09-18 10:25:50


张强、李会芝夫妇俩从法官手里领取9万元赔偿款。

    本网讯(阮传宝)  2014年9月17日上午,家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梅山村的车祸受害人张强、李会芝夫妇俩在埇桥区法院栏杆法庭,当庭从法官手里领到9万元赔偿款。

    在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加大对涉农民生案件的工作力度,该院结合辖区地域特点,探索、创新了法庭和乡镇司法所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庭所联调。针对涉农案件特点,由法庭选择一些矛盾相对较小、争议不大、事实基本清楚的案件,委托乡镇司法所调委会调解,充分发挥乡、镇、村各级调委会成员来自基层、乡里乡亲、熟悉乡风民俗、同当事人易沟通等特长,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案件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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