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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乡镇村寨的法庭
——云南省泸水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工作纪实 作者:常琳 发布时间:2014-09-18 14:09:02
一辆云南省泸水县人民法院的警车,载着巡回法庭法官,定时巡行到泸水县每个乡镇,风雨无阻,倾情践行人民法院为民便民惠民的“司法直通车”服务。这一行走在泸水村村寨寨间的巡回法庭,为边远乡村群众送来便捷的司法服务,强力的法律支撑,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赢得了乡村群众的欢迎与赞誉。 牢记宗旨,创新机制,克服困难推动巡回办案 泸水地处怒江大峡谷,自然地理环境险峻,道路交通条件较差,加之受地方经济发展滞后,法院法官、干警编制员额少的客观局限,全县9个乡镇仅有2个乡镇设有人民法庭,而这2个乡镇人民法庭也因人员配置无法达到办案规定条件,因此,长期存在着边远乡镇和村寨群众进行诉讼困难多、成本高的难题。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泸水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围绕“司法为民”主题,把解决边远乡镇和村寨群众进行诉讼困难多、成本高的难题,列为重点深入调研,并立足于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权,采取强力措施推动巡回办案工作制度,在没有设立人民法庭的老窝、上江、鲁掌、大兴地、秤杆、洛本卓6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设置诉讼联络员,使审判工作平台便民前移,覆盖泸水县所有乡镇。巡回办案点工作实行定点接待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巡回办案点固定设置在各乡镇司法所,由司法所一名工作人员兼任诉讼联络员。正常工作日由诉讼联络员负责群众日常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接收诉状、协助参加诉前调解和法院文书送达。抽调精通傈僳族、白族等民族语言的资深法官成立巡回办案工作组,负责老窝、上江、鲁掌、大兴地四镇的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判时间综合考虑节假日等因素后,一次性固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张贴到各乡镇机关驻地和基层村委会。 巡回审理,面对面解答,现场开庭,鲜活、多形式地宣传法律。 泸水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点实行定点接待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工作模式,由诉讼联络员接待群众的日常法律咨询、进行诉讼指导、接收诉状,将案件接收情况及时反馈巡回办案工作组,巡回办案工作组结合巡回时间与具体案情进行集中审理。通过开展巡回审理,认真开展法律宣传,延伸和拓展巡回审判的功能和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巡回审理还便于当事人能就近到庭,利于组织群众旁听。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人民群众,可以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上门开庭,上门调解。2014年8月4日巡回办案工作组正式开始运行,每周到2个乡镇巡回审理,每月每镇确保巡回审理2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巡回办案点共接待群众来访77次,解答法律咨询35件,调解结案9件。巡回办案工作组接待群众来访32次、解答法律咨询28次,庭前调解2件,当庭调解结案4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案件审理形式简洁,执行法律严格严谨,奔波办案无私无悔,群众为重构建和谐 巡回审理案件需要早出晚归,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巡回办案点诉讼联络员由各乡镇司法所干警兼任,亦是增加了工作任务。但面对群众的需求,巡回办案工作组的同志克服人少案多、设施设备不足的困难,秉持着对法治的追求、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坚守着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信念,以四个坚持开展好巡回审判工作。 坚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按公告时间巡回审理。各乡镇的巡回审理时间经统一排期后,采取每年张贴一次公告的形式直接张贴到乡镇和基层村委会,方便群众安排咨询与诉讼。 坚持方便群众,全天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在巡回审理公告中同时公告所属乡镇诉讼联络员及巡回办案工作组成员电话,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和联系。 坚持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化解矛盾。巡回审理中,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巡回办案工作人员更多的时候是深入到群众中、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接触。 坚持严格的法律程序与灵活的办案工作形式相结合。巡回审理的案件大多采用简易程序,在案件受理、举证时限、开庭通知等各方面采取灵活的工作形式,以实现便民利民宗旨。同时,在庭审过程中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公正,将法律神圣与司法为民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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