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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油门当刹车 女子无证驾车致1死1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4-09-17 11:11:57
本网讯(何新明 罗鸣) 近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唐德菊在驾车时发现前方两人迎面走来,情急之下错把油门当刹车,致使一死一伤。经判决,被告人唐德菊获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德菊未取得驾驶资格证。2014年2月22日,被告人唐德菊在李某(化名)的教授下练习驾驶技术。在从“七一中学”行至该路与“兴旺大道”相连的下坡路口处时,被告人唐德菊将车辆左转掉头,发现右前方被害人杨某甲、杨某乙(化名)迎面走来,便当即采取制动措施,但因操作失误误踩油门,使车辆失控撞上杨某甲、杨某乙,造成杨某乙受伤、杨某甲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唐德菊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查明,被告人唐德菊向伤者及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款21万余元,李某向伤者及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款4万元。被害人杨某甲的家属、被害人杨某乙向被告人唐德菊出具了谅解书。 该院认为,被告人唐德菊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该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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