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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法院“变法”让群众享法官“上门服务”
作者:龙隆 杨天宇 马勇生 卢学知   发布时间:2014-09-11 15:42:20


    日前,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推行的一场“司法变革”引起广泛关注。在这场“变法”中,村民在村头就能了结官司,法官下基层为群众蒜皮之争说理讲法成常事,全县民事案件的收案数量大幅下降……

    环江县法院创新思路推行的“驻村法官”新模式,有效满足了群众司法新需求,带来了众多利好变化。

    广西权威法学专家认为,环江“驻村法官”是探索实践联动司法新机制的有益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成为联动司法实践的新模板,极具推广价值。

    新路子在困难中酝酿而生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广大群众对司法信赖和期待的不断提高,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以案件的形式不断涌入法院。从2008年起,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总量年均递增6%,到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高达1421.69万件,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广大基层法院却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案件数量增长快,法官资源却在大量流失,部分法官工作压力愈发增大。

    环江是“老、少、边、山、穷”地区,又有近9万的外来移民和本地移民,司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可想而知。2012年1月至8月,环江法院共受理案件683件;2013年1月至8月,法院受理的案件增至1177件。也是在2013年,法院流失7名法官,部分法官要审判超过120件案子。

    面对案件多、法官少的窘境,大多数单位都会“招兵买马”。而环江县法院却另辟蹊径,通过实践积累,以减少案件为目标,创新探索出“驻村法官”的模式,为解决这一普遍性难题提供了新路子。

    据了解,目前,全国法院大部分案件来自基层。环江也不例外,而且更加突出。“我们每年受理的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来自农村。只有强力整合司法调解、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资源,及时将农村各类纠纷化解在基层,才能实现案件数量下降的目标,进而减少司法支出成本。”环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覃洪斌说。

    所谓“驻村法官”,就是将法官下沉驻村屯一线,其出发点在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力求将绝大多数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作为,促进案件数量下降。

    73名“法官”进驻143个行政村

    今年3月初,环江县法院的73名“法官”统一着装,背上行囊,带着使命,奔赴全县143个行政村,为38万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

    然而,这次驻村,法官们都不轻松,不少法官要驻2个村。同时,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放着“家里”的审判主业不强化,下到村屯开展成效“微乎其微”的工作,法院的作法也备受争议。

    面对压力,环江县法院没有退缩。在驻村之前,法院已对各村屯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系统了解农村纠纷的特点、现状和规律。

    调查结果显示,在广大农村,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他们往往不是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合理诉求,而是意气用事,逞匹夫之勇,极易将矛盾扩大化,使民事纠纷升级成刑事案件,甚至会引发村屯之间群体性械斗事件。

    “开展‘驻村法官’的目的,就是把纠纷在形成司法案件前解决,将法院的审判职能主动向前延伸,着眼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环江县法院副院长莫木顶介绍。

    事实上,调解矛盾只是驻村法官的主要职责之一。驻村法官还肩负着宣传法律知识,指导村屯制订《村规民约》和各类民事纠纷化解的线路图,并参与所驻村屯的疑难复杂纠纷调查取证等重任。

    水源镇山洞村是最早推行法官驻村的试点村。自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至今,该村一直保持着零诉讼。这给环江“驻村法官”工作的全面推广坚定了信心。案件数量首次明显下降。

    通过近半年的实践,活动成效凸显。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环江县法院选派的73名驻村法官(干警),先后走访群众1400余户,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进行法制宣讲13次,征求到意见建议80余条;举办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6场次,培训人员7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4万余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4件。

    更为突出的成效在于,环江县法院同期诉讼立案数明显下降,今年1至8月,法院共收案88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94件,有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出现零诉讼。其中,民事案件的减少尤为明显,今年同期收案502件,同比减少424件。

    这是环江县法院成立多年来,收案数量首次明显下降。

    此外,驻村法官在一线解决纠纷、降低案件数量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成本和群众诉求成本。

    法官何毅通过一个已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在驯乐苗族乡福寿村发生的一起土地纠纷案,按诉讼成本分析,原告从起诉到立案至少需要来回县城3趟,车费、住宿、律师费等均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从起诉到宣判至少需要花费4000元以上;若需请专业土地勘探队调查,费用还会更高。同时,案件至少需要3个月的审判时间,消耗的司法人力资源成本可想而知。这样一算,环江县法院今年同期减少的294件案件,仅节省的诉求成本就在100万元以上。

    群众为“驻村法官”喝彩

    “自从法官进到我们村后,村里苗族、壮族、布依族同胞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大家齐心搞开发,日子越过越开心。”与贵州省相邻的环江驯乐苗族乡康宁村支书欧贵仁兴奋地说。

    洛阳镇江口村一位身体残疾的79岁阿婆,要打一场官司,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她对打官司一无所知。驻村法官得知情况后,主动上门开庭,让她既不用走出村子,也不需经历繁琐的司法程序,最终打赢得了这场官司。驯乐苗族乡福寿村发生的一起长达13年的土地纠纷,经驻村法官细心调查、耐心调解,最终很快得到彻底解决……法官们在田间地头为村民的小纠纷、小别扭说法摆理,促进了村屯和谐,赢得了群众喝彩。

    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雷裕春对“驻村法官”作法表示赞同,认为该模式以广大农村为主战场,以群众诉求解决为出发点,法院从被动等待向主动出击的司法方式转变,实现化解社会矛盾于萌芽状态的目的,这对密切法官与群众的关系、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育伟到环江调研政法工作时,专门听取了“驻村法官”工作汇报,对该模式给予充分肯定。潘育伟认为,在当前农村地区“三大纠纷”突出的情况下,法官进驻村屯,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化解了一批疑难积案,使诉讼案件得到明显减少;同时,法官驻村还能充分利用其精通法律法规的优势,对农村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向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使群众明礼守法,对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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