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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泡打粉添加过量 黑心商家被判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8-29 08:52:45


    本网讯(方光璞)  馒头几户是每天必吃的主食,却有人见利忘义,蒸馒头时过量使用泡打粉。在确山一高承包学生大伙的崔利为使馒头更膨大卖相好、口感更松软,过量使用含铝泡打粉和面,致使馒头中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3倍多。日前,河南省确山县法院以被告人崔利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5月28日,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确山县一高学生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学生食堂一号伙对被告人崔利生产、销售的馒头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从被告人崔利处提取的馒头中铝的残留量为330mg/kg,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铝的残留量小于或等于100mg/kg。

    确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利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铝的残留量严重超出标准限量,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为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咨询相关专家并查阅有关资料后提醒广大商贩和居民:泡打粉内含有明矾,也就是硫酸铝钾,含有铝离子。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它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食品中含有的铝超过国家标准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会干扰大脑功能,引起运动神经不协调、视觉能力下降、记忆力变差等后果,还可能会诱发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等。尤其对身体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产生的危害较大。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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