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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院首次为困难申请人发放7万执行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4-08-28 16:41:38
![]() 当事人一边向法官敬礼一边接过救助资金。 本网讯(苏茂明 谢文峰) 8月26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首次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对遭受严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 此次有5名申请人获得“执行救助资金”共7万元。救助的案件均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其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1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件。 近年来,在一些执行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法院虽然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仍无法让申请人获得执行款,部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因此而陷入困境。为此,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努力争取支持,推动设立“执行救助资金”工作。2013年10月,经八步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设立“贺州市八步区涉法涉诉执行救助资金”,并成立“贺州市八步区涉法涉诉执行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规范执行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执行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救助资金”设立后,八步法院积极引导申请人提出救助申请,经执行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决定为5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帮助申请人度过难关,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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