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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耐心调解化干戈 当庭兑现受民赞
发布时间:2014-08-27 15:30:22
8月27日上午,案件调解后,被告当庭兑现2万元案款。 本网讯(黄宪伟 刘美云) “案子不用再审了,我愿意承担责任”。“ 这事我做的不对,这是2万元钱,剩下的我限期给你送过来。”8月27日上午,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的被告张新,在多次做调解工作后,分别向法官和原告作出了允诺,并当庭兑现了2万元案款。 被告张新因建筑工程需要,购买原告张志明相关货物,在未付清货款的情况下,于2012年5份向原告出具欠款字据一份,后经多次催要,被告张新总以资金困难等理由予以推脱,今年7月份,张志明一纸诉状将张新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原来是生意上的伙伴,关系基础应该还比较好,主审法官认为只要经过充分沟通,案件很有可能调解。8月27日上午,法官通知双方到庭,一方面从公平原则角度对原告进行说理,另一方面告之被告理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法官利用双方曾经特殊的关系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过“面对面”、“背对背”等多次谈话和释理,矛盾终于有所缓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为确保调解效果,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张新当庭给付原告张志明案款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强力推行当庭调解当庭兑现,缓和双方矛盾,彻底化解纠纷,既缩短了诉讼周期,又缓解了执行压力,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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