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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挽回破碎的婚姻
——鲁甸法院龙树法庭地震后审理的第一起诉讼案件纪实
作者:胡波   发布时间:2014-08-14 11:14:21


    8月12日,在云南鲁甸法院龙树中心法庭的接待室内,27岁的陆某与28岁的廖某,在调解和好的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由此,这对小夫妻因女方猜疑男方有婚外情、男方对女方施以拳脚而于7月2日启动的诉讼程序宣告终结,这对小夫妻将重启新的生活。

    7月1日,遍体鳞伤的陆某来到法庭找到年轻干警符海清和蔡荣建,口头起诉要与廖某离婚。经法官了解,陆某二十岁即从本县梭山乡嫁到水磨镇廖某家,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最小的一个才3岁。二人夫妻感情本来很好,去年正月商量好,廖某外出务工,陆某在家操持家务和照看孩子。此后的几个月,廖某每月定时向家里汇钱,收入明显增加,陆某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夫妻俩在电话中互述衷肠,情意绵绵。可是,最近几个月来,廖某汇回家的钱越来越少,陆某生了疑心,并且听到外出务工的人回来传言廖某在外“有人了”,于是打电话叫廖某回家,并以“若不回来就离婚”相威胁。廖某从浙江回来后,一进门,双方就为一方有没有外遇的问题争吵并打了起来,柔弱的陆某被打得浑身是伤。法官从双方曾经的夫妻恩爱、情谊绵绵到现在的一双儿女需要家庭完整等方面对陆某进行了开导,并明确告知陆某:若男方不同意离婚,目前双方并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一次吵打且伤害不严重,并不构成“家庭暴力”,所以,请陆某三思。但是,陆某仍然坚持离婚。次日。陆某带齐立案所需材料再次来到法庭请求立案,获得立案。

    在通知廖某领取应诉法律文书时,法官获悉,廖某之所以汇回家的钱少了,是因为其逐渐认识了一些朋友,交往多了,花销增加了。廖某认识陆某后,天天骑摩托往18公里外的与陆某家跑,不管是日头毒辣还是凌子封路,双方谈了近两年的恋爱才结婚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且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不同意离婚。法官规劝陆某:“既然还有夫妻感情就不应殴打陆某。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主动向对方认错,拿出你当时追人家时候的诚心和干劲出来,争取对方的谅解,维护好家庭的团结和睦!”

    8月3日,鲁甸发生了6.5级地震,烈度较强,截至8月11日,共造成鲁甸县526人死亡、上千人受伤。龙树法庭除了受院机关安排到作为地震重灾区的龙头山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法官外,有一名法官和书记员留守岗位。8月12日上午,陆某与廖某来到法庭,由于陆某不同意庭前调解,龙树法庭在预定的时间开庭审理了该起离婚案。

    在做调解工作的间隙,法官得知陆某和廖某曾于8月5日到龙头山镇参加表姐夫的葬礼,听到陆某描述起表姐一家的惨状,法官垂泪,同时劝说陆某:“你看,你表姐夫走了,留下你表姐和年幼的女儿,柔弱的她们陷入房屋倒塌、无家可归的境地。此时,他们最需要的不是政府的救济和好心人的救助,而是丈夫、爸爸有力的肩膀和温暖的怀抱,可是,这永远只能作为白天的奢望和夜里的梦中情节了。好好珍惜生命和这段有波折但可以继续的感情吧,即便为了孩子,不要让他们陷入表姐儿女所面临的境地!人还活着,就不要让他远去,好好珍惜,携手走完以后的人生路!”

    陆某不停地擦着眼泪,一旁的廖某垂着泪水,蹲下来握住陆某的手贴在额头上,轻声求道:“不离了,好吗?我们回家吧!”良久,陆某回应:“活着就好,不离婚了!”

    和好的调解笔录上,夫妻俩签了字、按了手印,离开法庭,想要携手,看到法官和书记员在送别,又不好意地一前一后走向回家的方向。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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