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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驾车酿事故致死女婴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8-01 15:34:56


    本网讯(刘振华 黄筱筱)  “感谢法官们,为了我的案子让您们费心啦!”7月30日下午,一对年轻夫妻来到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业州法庭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这对夫妻男的叫杨康,今年26岁,是建始县业州镇某村人,长年在外打工,女的叫袁静,今年21岁,是重庆市某县人。杨康和袁静是在外打工时认识的,经过几年的交往和了解后,他们走到了一起。2013年3月,他们爱的结晶——女儿杨某诞生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杨康和袁静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初为父母的快乐,他们的孩子就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被夺走了生命。

    事故发生在2013年12月7日。陈响驾驶无号牌三轮农用车自建始城区向红岩方向行驶至某路段时,因龙磊临时停靠在公路右侧的大型货车占据其行驶道路,陈响借逆向车道行驶时,与相向而来由杨康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接触,致使两轮摩托车重心不稳侧翻,造成杨康和摩托车乘坐人员袁静及袁静怀抱中的女婴杨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杨某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响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龙磊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响给付杨康、袁静30000元,龙磊和建始某保险公司各给付杨康、袁静10000元。

    2014年6月,杨康、袁静将陈响、龙磊、建始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因杨某死亡的各种损失共计250062元。

    7月22日,建始县业州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面对伤心欲绝的年轻母亲袁静,陈响表示深深的歉意,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弥补自己给这个家庭所造成的创伤。“对不起、对不起……”这是陈响见到杨康和袁静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陈响40来岁,是建始业州镇一个普通的农民,面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一个幼小生命的丧失,他的内心无比愧疚,然而面对巨额的赔偿,他又显得很无奈。

    随后,业州法庭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官耐心劝导和被告陈响、龙磊诚恳的歉意下,杨康和袁静原本激动的情绪慢慢地平复下来,他们同意与被告方调解。在调解中,法官告诫陈响因为他是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希望他能认清自己的过错,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引以为戒。经过大约2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陈响、龙磊、建始某保险公司另行各自赔偿杨康、袁静40000元、6000元、120000元。

    法官提示: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虽然化解了,但逝去的生命却再也无法挽回,希望我们每一个公民,驾车时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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