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人民陪审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石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巧沟通保护聋哑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4-08-13 15:38:16


    本网讯(李远浩)  8月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邀请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

    聋哑人刘某因吃苦耐劳,手艺精湛而长期被王某雇佣从事农村建房作业。2013年底,刘某在建房工地一楼拉砖过程不慎被三楼坠落的砖块砸伤肋骨,造成两根肋骨断裂,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造成各项损失共计5万多元。雇主王某仅支付少量医药费后,拒不向刘某支付其他损失。2014年6月份,王某向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雇主王某承担刘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他各项损失共计48725元。

    由于原告刘某系聋哑残疾人,且未进行过聋哑人特殊语言教育,办案人员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与原告刘某的沟通出现一些困难。该院在合议庭组建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特邀请与刘某同村居住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由于该人民陪审员长期与原告刘某接触,对刘某的特殊表达相对清楚,使得该案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能够积极有效进行。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支付原告刘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35800元。



责任编辑: 刘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