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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巧沟通保护聋哑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4-08-13 15:38:16
本网讯(李远浩) 8月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邀请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 聋哑人刘某因吃苦耐劳,手艺精湛而长期被王某雇佣从事农村建房作业。2013年底,刘某在建房工地一楼拉砖过程不慎被三楼坠落的砖块砸伤肋骨,造成两根肋骨断裂,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造成各项损失共计5万多元。雇主王某仅支付少量医药费后,拒不向刘某支付其他损失。2014年6月份,王某向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雇主王某承担刘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他各项损失共计48725元。 由于原告刘某系聋哑残疾人,且未进行过聋哑人特殊语言教育,办案人员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与原告刘某的沟通出现一些困难。该院在合议庭组建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特邀请与刘某同村居住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由于该人民陪审员长期与原告刘某接触,对刘某的特殊表达相对清楚,使得该案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能够积极有效进行。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支付原告刘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35800元。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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