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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公审15人恶势力团伙 多人有犯罪前科
发布时间:2014-08-13 11:53:09


    本网讯(乐华方 朱启艳)  8月13日8时30分,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以被告人林科均、唐运为首,由云南省彝良、大关、盐津、镇雄四县社会青年纠结而成的15人恶势力团伙,在彝良县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4月以来,以被告人林科均(曾因盗窃罪被处罚金)、唐运(曾被余姚市法院处刑6个月)为首,被告人刘某、陈某等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龙某、廖某(曾被海宁法院处刑6个月)等为参与者的恶势力团伙,在彝良县城及周边乡镇、大关双河集镇、镇雄细沙河集镇等地,实施12起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其中,在某KTV玩时听见他人系外地口音,团伙成员便对他人进行殴打,致二人受伤;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追至彝良县大河隧道滋事,造成彝岔线交通阻塞近两个小时;被告人陈某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时,却“自投罗网”,被依法捉拿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林科均、唐运等15名被告无视国法,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用暴力相威胁,强行索取他人财物、阻塞交通等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触犯刑律,应依法追究15被告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告人家属及关心此案的群众约100人旁听此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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