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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迷“世纪佳缘”交友 妻以精神出轨为由诉离
发布时间:2014-08-11 10:28:11
本网讯(高敏) 丈夫迷恋婚恋交友网站,对家庭不管不顾,妻子多番劝导无果,诉至法院要求离婚。8月8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最终,经调解,原告撤回离婚诉请。 丈夫钱某与妻子彭某都是彭泽县杨梓镇人,两人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可谓青梅竹马。2000年12月1日,都已年满22岁的钱某、彭某在家人的操办下完成了他们的婚礼。婚礼后的第三天,即2000年12月4日,双方在彭泽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很好,2002年4月2日,女儿的降生,使这个家更加完整。 随着家庭生活越来越富裕,网络理所当然的走进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开始丈夫不是很喜欢上网,总是被妻子拉着一起。就这样一段时间后,丈夫慢慢地喜欢上上网。 一天晚上,丈夫钱某因为上网执意不睡,让妻子彭某有点不高兴。于是,妻子就起来看丈夫在做什么,但当妻子来到丈夫旁边的时候,丈夫好像已经关掉了什么窗口,显得很不快,催妻子快睡觉去。越是如此,妻子越是反感。于是坚持在丈夫旁边不走。最终,妻子发现了丈夫在“世纪佳缘”婚恋网上交友玩得火热,同时与好几个女子聊天。 发现这个事情后,妻子大发雷霆,责怪丈夫不该这么做。 两人大吵一架。最后,妻子还是耐心地劝导丈夫,可是丈夫面对妻子的规劝无动于衷,每天依旧热衷交友,家里的事情全不管。妻子看自己的力量不行,还发动女儿和家里的长辈来劝丈夫。即使这样,丈夫还是不能理解妻子,两人的关系日益恶化。2014年7月13日,妻子彭某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婚姻生活,一纸诉状,将丈夫钱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沉迷于网络交友,每天都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与几名异性网友聊天,除使用亲昵称谓外还言语暧昧。原告认为被告已精神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被告辩称,自己虽婚恋然交友,但那只是生活的调剂品,原、被告夫妻间感情还是很好的,被告不同意离婚。固然自己精神出轨,但自己“身体没有出轨”,法院就不能判决离婚。 此案主审法官认为,原、被告夫妻间还是有很好的感情基础,极力促进原、被告调解和好,挽救他们婚姻。 最后,通过主审法官的法庭调解,被告钱某当庭写下保证,保证以后再也不婚恋交友,做对不起妻子和家庭的事情。原告再给被告一个机会,先撤回离婚诉请,以观后效。(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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