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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出轨 丈夫用斧头砍伤妻子获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4-08-06 11:32:30


    本网讯(韦忠能)  因发现妻子和别的男子在一起谈话,丈夫便用斧头砍伤妻子。日前,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正发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1998年,被告人王正发与韦某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委敢村者三上社以农村风俗办婚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被告人王正发在韦某家居住。2003年两人因感情不和,被告人王正发返回贵州生活。2013年韦某家中建房,被告人王正发回到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韦某家帮忙。2013年10月12日凌晨,韦某接到农某电话后出门与其见面,被告人王正发尾随其后,看到韦某和农某在房屋后的小山坡谈话,便返回家中携带一把斧头走到韦某和农某谈话的地点将韦某砍伤。经鉴定,被害人韦某当日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王正发于2013年10月12日凌晨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沙梨派出所投案,途中遇上公安民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发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正发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逐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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