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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非法利益冒充警察对多家宾馆查房获刑
发布时间:2014-08-01 15:10:11
本网讯(左红云) 近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健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3月20日至24日,被告人王健为谋取非法利益,以自制的工作证和别人作废的警官证等证件,冒充平昌县公安局民警对平昌县城内十余家宾馆进行检查,在检查时接受宾馆老板及工作人员赠送的香烟。在2014年3月22日,被告人王健对威斯汀商务宾馆检查后接受老板刘明和的吃请,并骗取刘明和现金人民币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健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且被告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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