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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店女老板容留外籍女子卖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29 15:54:48


    本网讯(罗将)  一“80后”美容美发店女老板贪图赚钱多、快、省,竟不知悔改再度容留外籍女子卖淫,最终自食苦果,被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被告人黄英环,1984年2月出生于云南省广南县,2013年4月,其来到广西靖西县租下县城凤凰路某小区民房一楼经营美容美发店,2013年11月6日其在该店内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行政拘留十日。但黄英环并没有就此悔过自新,而是于2014年3月13日16时,再次容留越南人邓某芳在店内卖淫,被民警当场查获并从黄英环身上缴获非法所得人民币500元。

    到案后,黄英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靖西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黄英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被告人黄英环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观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以被告人黄英环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非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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