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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作者:胡清文 发布时间:2014-07-25 13:46:56
司法公开促进着司法公正,有利于打造“阳光司法”。湖南省安仁县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调研,发现司法公开工作存在以下四种困难: 一是硬件投入不足。目前,基层人民法院没有建设如数字法庭、庭审视频点播和公众查询等司法公开平台应用系统,司法公开平台硬件建设投入严重不足。要建设好数字法庭、庭审视频点播和公众查询等应用系统,还需要加大近百余万元的司法公开平台硬件投入力度。 二是应对能力不强。基层人民法院只有1、2个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数字法庭、庭审视频点播和公众查询平台等日常维护和应用知识,加上少数法官在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电子制作能力不强,导致司法公开的障碍。 三是公众关注不高。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多数是一些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离婚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常规案件,真正的大案要案很少,因此,公众的关注度不高,网络围观的不多。 四是公开事宜不尽。很多公众出于一种猎奇心理对审判工作关注,其希望知道一些不宜公开的审判秘密,而人民法院由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要求,与公众期望公开的内容发生错位,导致公众产生司法公开不尽的错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人民法官的队伍建设。基层人民法院要围绕建设“为民、公正和廉洁”人民法官队伍的要求,努力增强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官司法能力,特别是应对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的能力。 二是加大平台硬件投入力度。基层人民法院要依托数字法院系统,整合现有的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诉讼资产等公开平台,建设好如数字法庭、庭审视频点播和社会公众查询等司法公开平台应用系统。 三是注重对公众的司法引导。基层人民法院要选择一些社会公众喜闻乐见、关注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微博直播和视频点播等方式来推进司法公开,让社会公众关心、关注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使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在司法公开中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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