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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开展司法救助解决“打官司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4-07-23 14:43:47
本网讯(王伯明) 今年,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对29起案件中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40935.18元,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诉权,使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 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着力解决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事故、遗产继承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中当事人打官司难的问题,同时针对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采取灵活措施提出救助申请,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使其在立案阶段就得到司法救助。 除此之外,该院立案庭畅通“绿色通道”,对涉及赡养、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有关社会弱势群体民生的案件,做到快立、快转,使此类案件在第一时间进入诉讼程序。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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