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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和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14-05-30 11:26:06
本网讯(林辉 袁玉娟) 与人争执,她失去了女儿,引发一场官司;丈夫撒手人寰,剩下了她和残疾儿子相依为命。5月29日,福建政和县人民法院高绍标副院长将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陆某的手上。激动得不知所措的陆某,从法官手中接过钱款,嘴里不住念叨的只有感谢。 家住政和县东平镇东平村北新街1号的陆某,育有一双儿女,女儿患有病毒性肺炎,儿子轻微精神残疾,丈夫是家中的唯一支柱。2010年一天,同村的李某在买水果时,怀疑陆某与其女儿盗取他的钱财,争执中,李某将其女儿推到在地。由于其女自身患有病毒性肺炎、病毒性心肌炎,从而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法院判令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一万八千余元。而李某年逾八旬,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其子女也不愿意为其父亲的过失埋单,于是案件陷入僵局。陆某申请执行时不久,丈夫便去世,家中失去经济来源。 为了保障陆某的权益和基本生活,该院在全力执行的同时,不断通过其他渠道,对陆某进行救助。10000元是政和法院能争取到的最大一笔司法救助金,希望能够暂时解决陆某的燃眉之急。“陆大姐,您放心,我们就是您的支柱。您的案件,我们正积极协调。我们会联合其他部门,多渠道开展工作,直到案件的终结。放心,我们不会放弃,哪怕是一丝希望!”高绍标说。 2013年来,该院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当前确无履行能力,致使案件暂不能执行,而申请人又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发放执行救助金 6.2 万元,缓解“执行难”问题。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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