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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满足群众新期待
作者: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树新 发布时间:2014-07-22 11:02:52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自我完善、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人民法官要学习和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彰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色,关键在于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和使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一要牢记为民宗旨,在群众意识的再强化中进一步体民情、察民意。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审执工作。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积极完善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驻村法官等服务平台,进一步打造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的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基层人民法院要首先探索实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管理,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的有效形式,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让人民群众打明白、方便、有尊严的官司。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坚持需求导向,提升司法服务针对性,正确处理宽与严、调解与判决、法理与人情、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严格司法与文明司法、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等重要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司法便民的场所设施建设和司法便民的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六难”问题;要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将群众意见转化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依据。 二要进一步改进纪律作风。一名法官,一生可能审理很多案件,但群众打官司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能否实现公平正义,都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信的判断,都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国家法治的权威。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抓好司法作风建设。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善于发现问题,精于分析问题,勇于解决问题,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一是对外广开言路,查实工作之弊。法院工作好在哪里、差在哪里,薄弱环节是什么,人民群众看得最透、体会得最深。要善于开门纳谏、从善如流,通过座谈交流、信访接待、信函回复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征求人民群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发现问题、开拓思路的重要手段。二对内要激发广大干警主动参与司法管理的积极性。法院管理症结、管理难点在哪里,从事审判执行和审判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最有发言权。要通过党组会、院务会、恳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积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手段,充分发扬一线干警“主人翁”的工作意识,汇集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症结,激发广大干警主动参与司法管理的积极性。三坚持立查立改,推动改革创新。要从群众最关心的、反映最强烈的案件质量、信访难、执行难等问题抓起,深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建立查摆整改有机结合、查摆整改相互推动、查摆整改不断落实的长效机制,推动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 三要确保司法廉洁。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底线和红线,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只有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公正良好形象。法官只有廉洁司法,才能保障公正司法。法官作为法律和法治的守护神,如不守法,相反却贪桩卖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必将玩火自焚,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官要确保司法廉洁、必须坚守司法廉洁这一基本底线,必须严格贯彻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着力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提升廉政工作标准,纯洁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同时要不断推进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以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为核心,加强案前、案中和案后管理,通过防、控等环节,全面开展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机制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程。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预防在先,严惩在后,常抓不懈,实现腐败“零容忍”。 四要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当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矛盾纠纷不断涌入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对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期待越来越高。而许多的矛盾纠纷又涉及群体性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性问题,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强,给人民法院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加了较大的难度。此外,当下,国家社会结构、经济成分组成、群众思想观念也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司法的需求也在不断丰富发展,当事人由简单期待公正判决到更加关注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更加关注程序正义,更加期待司法亲民便民,这给人民法官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提升法官群众工作能力,既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法律公正实现的基础和关键,更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的前提和保障。为此,我们必须注重提升“五种司法能力”能力,即: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只有具备了这几种能力,法官才能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的精神,才能平衡好各种利益、协调好各种关系,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 五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服从服务大局。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已手中的使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持党的领导,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大局观念是法院干警的重要素质。要树立大局观念, 必须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条生命线,怀公平之心,持正义之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要具有超越一般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将党的政策、宪法和法律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执法办案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敏感案件,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着力发挥商事审判在调节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审理民商事案件,平息和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使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通过透明公平地司法过程,引导人们价值取向,培植人们诚信友爱价值理念和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传统美德。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地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三要妥善运用行政审判职能,努力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节和平衡各种社会关系。让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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