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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法官唱响毛南山乡和谐曲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驻村法官活动纪实 作者:卢学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10:58:42
7月14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暨“驻村法官”工作阶段总结汇报会,市县督导组到会参加会议听到法院12个驻村工作组汇报后赞口不绝。据了解,该院开展“驻村法官”工作三个月来,案件同比下降了242件;大安乡今年来才有1件案诉到法院,其余全部在村组一级化解清楚。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共有12个乡镇,40多万人口,人居分散,部分乡镇距离县城达100多公里,交通不便。客观条件造成群众诉讼不便,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诸多的困难。整合基层社会资源,激活基层组织活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探索司法参与,推动矛盾调处机制创新,延伸和前移维稳防控体系,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基层司法工作模式势在必行。 今年3月以来,该院坚持“融入群众接地气、依靠群众出灵气、服务群众显生气”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法官驻村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忧、党的群众路线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教育实践活动,凝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正能量,满腔热情地为人民服务,用爱架起了司法与群众之间的桥梁,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赞誉。 为了群众甘愿“跑断腿” “群众有矛盾,法官当跑腿”,这是群众对环江法院独具特色的“驻村法官”的形象称谓。该院整合司法资源,按照全县12个乡镇143个行政村的数量,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73名干警每人负责联系1-3个行政村制度。 该县村民欧二与同村的石三(均为化名)因土地发生纠纷,乡、村多次处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欧二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原由石三耕种的土地上,致使石三无法耕种。驻村法官知道后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政策,果断做出处理方案,清除该块地内的垃圾,恢复土地原貌,在相关部门未确认该地权属前,仍由原耕种人石三继续耕种。 在一趟趟跑累腿、磨破嘴的“进村入户”中,在和群众一次次面对面、心贴心的“民情恳谈”中,驻村法官们不仅切实为村民解决了纠纷,而且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的联络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涉诉信访的稳控员、执行工作的信息员的“五员”作用。 在办理一起果园经营承包权纠纷案件中,双方是叔侄关系。环江县法院院长覃洪斌从利农维稳的角度出发,当即启动诉前调解工作程序,与驻村法官一起利用下班休息和节假日时间,多次到纠纷地,走访群众,反复协调,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起拉着法官的手,连连说道:“感谢党的好法官,为我们消了仇气,解了心病,减少了损失,恢复了生产。” 心系群众甘当“和事老” 该院驻村法官根据社情民意需求随时启用,被群众称之为法院“110”。洛阳法庭驻村法官在受理韦某某诉其六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时,考虑到韦某某年逾80,且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主动将庭审安排到其家门口村开庭,同时利用众多群众旁听的有利机会和条件,在庭审结束后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法制宣讲,此次活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东兴法庭的驻村法官在农忙时节为了不影响农民正常务农,采用夜晚农家庭院开庭、白天边帮农民插秧边调解案件的工作方法,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误会和隔阂,圆满解决了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思恩法庭的驻村法官则把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深受群众欢迎;执行局的驻村法官注重联动司法,充分利用乡镇七站八所、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参与调解,先后化解了10多起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的矛盾纠纷。驻村法官多次深入群众家中就地解决矛盾,让左邻右舍从身边的案例接受法治教育。 用“心”驻村,用“爱”帮民。人民法院用真心,架起了干群心中一座“连心桥”。驻村法官既及时调处了矛盾纠纷,又减少群众往返的诉累,有效预防30多件“民转刑”案件,去年同期收案942件,今年同期收案700件,诉讼立案数同比下降242件。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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