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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帮亲戚代办低保后私自取2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6 11:37:40
本网讯(覃甜) 一村干部帮亲戚办好低保手续后,迟迟不把发放低保金的存折交给对方,还悄悄取走了存折内的20000多元低保金。7月15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连福德今年50来岁,是平乐县某村的村干部。6年前,连福德帮村里4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手续,并帮他们领回了发放低保的存折。领回存折后,他把其中3本交给了村民本人,另外1本则自己留了下来。这本存折是老王(化名)的,老王是连福德的亲戚,不识字。委托连福德去办低保手续后不久,他就外出打工去了,连福德因此暂时帮他保管存折。奇怪的是,老王过年时回家,找连福德问起低保的事,连福德却推脱道:“办是肯定办得好的,就是钱没这么快下来。”一连几年,连福德都找借口不把存折交给老王。 去年年底,老王听说跟自己一同申请低保的村民早就拿到低保金了,于是到有关部门查,这才知道自己的低保存折早在2008年就办好了。 老王遂找到到相关部门举报了连福德。面对调查,连福德承认自己挪用了老王这几年来的低保款共计2万多元。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家里生活困难,儿子又要念书,就想先“借”老王的低保金来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连福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两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贪污罪。最终,被告人连福德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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