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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酉阳县副县长出庭应诉村民状告县政府案
发布时间:2014-07-08 16:09:11
本网讯(蒲开明 艾庆平) 6月30日下午14时,酉阳县龙潭镇川主村2组与冉某诉酉阳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酉阳县龙潭镇堰堤村3组、黄某等土地行政裁决一案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酉阳县副县长冯某端坐被告席应诉。 庭审中,冯某认真倾听原告的诉求,查看卷中证据,积极回答庭审问题,与被告方代理人共同参与诉讼。依托庭前充分的准备和已经收集的证据,当天庭审结果表明酉阳县人民政府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在案前作出的行政裁决结论正确。三个小时庭审激辩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闭庭后,冯某表示,今后政府工作人员将加强法律意识,不断总结执法经验,规范执法行为来降低行政诉讼风险。 2013年以来,重庆四中院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敦促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协调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较往年同期,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司法实践中,该院重点推进7类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庭对政府首长出庭情况、行政案件类别、判决结果等分类备案统计,并以此为司法建议书依据。此举将加大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案件审理效率。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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