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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为“三留守”人员撑起司法保护伞
作者:黄宪伟 焦保顺 发布时间:2014-07-02 09:22:40
该院组织召开“关爱留守儿童、共享一片蓝天”座谈会 为将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通过长效机制建设,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撑起司法保护伞,切实解除了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联动机制”扩大维权网络 该院在成立“三留守”法庭的基础上,大胆进行机制创新,“三留守”法庭除了由该院三名政治敏锐性强、法学功底扎实、擅于做思想工作的审判员以外,还特邀该县妇联、老龄委等四名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扩大“三留守”人员维权“网格化”格局,家暴、抚养、赡养等一起起案件相继得到化解。 “喂,你好,是法院的耿庭长吗?我是咱县妇联的,有一名留守妇女因婚姻问题需要司法帮助,您看看咱法庭能不能帮忙解决一下。”“三留守”法庭成立不久,庭长耿新平接到妇联这样一个电话。 张女士是安阳县西部山区一名典型的留守妇女,丈夫王某长年在外打工,自己在家种田养孩子。然而今年清明节时期,王某从外地回来以后,不但对张女士不闻不问,反而提出与张女士离婚。张女士无奈,来到妇联寻求帮助。“三留守”法庭得知此情况后,及时组织法官与妇联进行沟通,并一块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铡美案”故事,摆事实、讲道理,情法并用,一上午时间,将王某在外想要另组新家的思想彻底瓦解。“真没想到我一个电话你们就为我解决了天大的事,感谢法院,感谢妇联!”张女士连连表示感谢。随着一起起矛盾的化解,一个个家庭的拯救,法院、妇联、老龄委等人员的联动维权机制在当地已被传为佳话。 “完善制度”给予特殊诉权 该院针对“三留守”人员制定了立案、审理、执行、回访等方面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规定“三留守”人员享有八项特殊诉讼权利,即免预交诉讼费权利;书写诉状困难,有申请上门立案、口头起诉或陈述的权利;行动不便,有申请法院就地审理的权利;特殊情况下有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法院为其指定代理人的权利;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等。 “本感觉天都要塌了,多亏了咱法官啊,躺在病床上为我立了案,今天又把赔偿款送到家中,解决了俺的后顾之忧,真是太感谢了!”当接过法官送来的2.3万元赔偿款后,躺在床上养伤的李老太激动的热泪盈眶。 李老太年过六旬,今年3月份,其被赵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4月1日,李老太委托亲属与法院取得联系,因当时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该院立案庭法官到医院病房内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为不让李老太因为缺钱而耽误治疗,承办法官一边与交警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一边电话联系赵某,并于立案当日将其驾驶的肇事车辆予以查封。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赵某同意赔偿李老太损失。并当场达成了赔偿2.3万元的调解协议。考虑到老人身体还在康复过程中,活动不方便,法官专程将该笔款项送到了正在养伤的李老太手中。 “优质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针对农村“三留守”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特推出了“三心”、“四快”、“五个一”优质服务承诺。即接待当事人有耐心、审理期间体现关心、公正裁判使其放心,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以及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清茶解渴、一心为当事人服务等,从细微处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我现在生活没法过了,你们能不能赶快为我执行点儿赡养费啊!”年近七旬的韩老太来到执行局,要求法院对其案件优先执行。当日,法官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迅速制定了执行方案。 韩老太年事已高,不但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身体也不太好,生病住院还花去一笔医疗费用,其三个儿子长年在外打工,因为家庭矛盾,均不尽赡养义务。法官多次调解未果后,作出了其三个儿子每年各给付老人生活费500元及医疗费平均分摊的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利用星期六休息时间专程来到三被告住地,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考虑到赡养案件存在反复执行的特殊性,为不影响他们之间的亲情关系,执行法官还邀请了村委干部和街坊邻居到场,共同对案件进行“圆桌式”调解。当日12时40分,经过一番说服教育,三被告深受触动,当即拿出了全部赡养费和医疗费,并承诺以后一定按照协议履行赡养义务。韩老太接过赡养款后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你们不休息专程来给俺处理家务事,再不为生活发愁了,谢谢!谢谢!” “结对帮扶”延伸司法服务 为切实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该院专门开辟了“延伸服务通道”,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乡镇,到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到农户家看望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通过开展“结对帮扶”、“生活关怀”、“家庭关注”等活动,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今年5月24日,为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的关爱和温暖,该院利用周六休息时间,组织法官从40公里外的山沟里接来10余名留守儿童,与他们一起谈心、讲法、联欢,并组织参观了中国文字博物馆,共迎“六一”儿童节。 今年1至6月份,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涉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108件,标的81.4万元,开展大型帮扶和关爱普法宣传活动5次,上门为11起案件当事人办理了立案手续,有力维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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