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双方父母为聘礼生嫌隙 妻子闹上法庭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7-01 15:31:21


    本网讯(廖晓娇 舒敬讲)  干部与医生的组合本让人艳羡,却因为双方家庭成员的掺合致年轻夫妻感情受影响,妻子黄艳不顾及尚嗷嗷待哺的宝宝上法院闹离婚。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驳回了黄艳要求离婚的诉求。

    黄艳与万方于2012年经人介绍后相识恋爱,不久便同居。2013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5月生育一女孩。双方未举行结婚仪式。此后,双方父母为举办结婚仪式及礼金数额发生矛盾,加上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夫妻感情受到一定影响。此后,黄艳于2013年8月回娘家生活居住。

    万方辩称:夫妻感情还是有的,不同意离婚。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父母之间缺乏一定的沟通。

    庭审前后,法官本着“调和不调离”的原则,苦口婆心从小孩今后成长、家庭组建不易、重视夫妻沟通等方面多次努力做黄艳的思想工作。奈何黄艳吃了秤砣——铁了心,对对方父母抱有较深成见,执意要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合,有一定的的感情基础,且生有小孩,夫妻感情尚好。双方感情不和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及父母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今后只要双方珍惜夫妻感情,彼此信任尊重,遇事及时沟通消除隔阂,经磨合之后夫妻关系是可以维系下去的。最后,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