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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于细微之处
作者: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刚毅 发布时间:2014-06-27 14:02:19
人民法院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主要途径。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解决群众困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在新形势下,面对人民内部越来越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对社会群众越来越强烈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就必须转变粗放式服务的思维观念,从“细”字做起,从细微之处了解群众,从细小之处帮助群众,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满足好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以微观的视野了解群众的需求 群众对审判工作的需求,就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就必须准确把握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真实需求,只有充分了解民意,方可把握民需,方能了却民愿,才能了结纠纷。 了解民意的方式要细。在司法办案中,要通过建立监督卡、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建立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并且要时刻注意体察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识、态度和意见,通过具体办案,发现群众对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司法公开、司法文明等方面的需求。在信访接待中,要沉得住心、稳得住神、俯下去身,充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态度,注意搜集、汇总和分析群众反映的对法院及干警的诉求、意见、建议等方面的问题。在接受监督方面,要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法院公众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把群众“请进来”,让群众参与审判工作,了解司法过程,理解法官的工作状态,以增进感情,促进沟通。在司法公开方面,要敢于公开、善于公开、多渠道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公开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全过程,与群众同步交流,倾听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且要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进农村社区,搬到田间地头,在巡回开庭、巡回调解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民间方法,化解群众纠纷。 洞察民众的心理要细。走访群众要零距离。面对面才能有真交流,心交心才能听真意见,与群众的联系不能只靠电话问候、手机咨询、网络问政,不能让群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要经常走村入户,与群众保持零距离接触,与群众倾心交谈,与群众增近感情。联系群众要做到勤。法官联系群众要成常态,作为必修功课,保障走访群众、联系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而不是一访了之,一问走之。联系群众不是百米赛跑,投掷铅球,仅凭爆发力取胜,法官要常下去走走,常入户访访,常回头看看,用脚板丈量土地,用话语传递民心,做到用耐心听取群众诉求,用细心洞察群众疾苦,用尽心解决群众困难。服务群众要知冷暖。法官要善于在与群众接触、交谈中,体察百姓冷暖,倾听百姓心声,不仅要充分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掌握群众的现实司法期待,把握群众的个案司法需求,还要通过在走访、座谈、开庭、调解等过程中,充分了解群众的内心所想、现实所需以及心理的变化。从中找出问题的症结,理出解决的办法,把握处理的火候,拿出化解的方案。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时刻把群众放心中,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每一个矛盾。 掌握群众的需求要细。要勤于躬下身、走出去,与群众谈心、交流,在与群众互动中,从细微之处,全面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把握群众对审判效率的期盼。人民群众希望审判高效,反对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久问不办;也反对人浮于事,反对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把握群众对裁判公正的期盼。人民群众希望法官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凭借内心良知,居中无偏无私地裁判,反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更痛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把握群众对司法廉洁的期盼。人们反对社会腐败,更加愤恨司法腐败。人民群众希望法官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不吃、拿、卡、要,不贪赃枉法,反对他人动用各种关系插手过问案件的隐形司法腐败,更希望对司法腐败行为作严厉惩处。把握群众对司法权威的期待。人民群众希望权利受到保护,在诉讼中得到平等对待,请求得以支持;希望诉讼有结果,裁判获得及早执行、全部执行和低成本执行。把握群众对司法透明的期待。人民群众希望将诉讼过程公开与透明,揭开司法神秘的面纱,让社会监督法院,让民众监督法官,让群众胜败明明白白。把握群众司法便捷的期待。人民群众希望其以不同形式表达诉权,并能获得及时、方便而快捷的受理,诉讼成本更加低廉,诉讼程序更加简便易行,裁判文书更加通俗易懂,反对有案不立、冷硬横推。 二、以细心的态度解决群众的困难 法官只有细心才能换取群众的放心,法官一次因为粗心导致的工作瑕疵,或许是不经意的,但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可能是终生的、不可挽回的。 法官应保持谨严的工作态度。法官办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理解、关心、爱护每一位当事人,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日常工作中,每一名法官说话办事要严谨,时刻都要谨慎、认真、负责,言之有据,持之有据,行之有据。司法办案要严密,办事程序严密,不出纰漏,考虑问题周全,不能疏漏。自我约束要严格,包括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决不降低工作标准,不迁就自己,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法官应具有缜密的思维方式。“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新兴媒体时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们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任何瑕疵,都会被当事人放大,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没有持久的细心的劳动,即使是才华横溢的人也会徒劳无功。对于任何案件都不能敷衍了事,或以得过且过的心态去办理。只有对每一起案件都做好细致的安排,从细微之处抓起,认真依法审理,确保程序、实体的公正,案件的质量才会提高,正真做到对待当事人应无微不至,以周到的服务感动当事人,当事人才会从内心真正认同法官、认同司法。 法官须养成精益求精的习惯。适用法律要精益求精,要勤于学习,善于钻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熟悉法律条款内容,掌握法律基本含义,吃透法律精神。在司法个案中,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准确阐明法律内涵,做学者型法官、专家型法官,以自身魅力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尊重。其次是撰写文书要精益求精。裁判文书是对法律的宣扬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如果法律文书有纰漏,就会导致群众对司法权威和神圣的动摇。不管是什么文书,不论是什么场合,都要认真书写,防止出现纰漏,签发的法律文书要注意严格审查,一丝不苟。要在裁判文书制作时要精推细敲,把法律文书制作成逻辑性强,说理透彻的精品。 三、从细微处做起满足群众的期待 践行群众路线,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审判机关,最根本的是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有效地回应群众的司法期待。法院只有找准工作措施和途径,把工作做细、做实,解决好司法与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以“看得到”的方式,让群众以感受到司法,才能改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不满意,才能真正取信于民,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司法办案中把群众工作做细。 法官要深怀“六心”,把工作做细、做实,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让群众信服。对待群众要热心,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民办事要诚心,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要诚心,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把服务送到群众家中;做工作要细心,做各项工作要自始至终,持之以恒,严格要求质量,注重工作细节,严谨认真,一丝不苟,让群众和当事人满意。解决问题要用心,把群众当做兄弟,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用心解决好群众或当事人遇到的疑难问题,让他们带着期盼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化解矛盾要耐心,面对激烈的矛盾冲突,面对当事人蛮横无理的纠缠不休,应保持平心静气,不厌其烦,耐心疏导,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处理问题要公心,心怀公正之心,不能有私心杂念,公平、公正对待双方当事人,不能偏袒一方。 在司法服务中把便民举措做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服务场所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强化服务设施配备,为群众提供贴切诉讼服务;强化服务功能整合,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提高诉讼服务质量。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着力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建立“网上接访庭”、“网上调解庭”,努力使群众诉讼更加简单、便捷、轻松;在网上公布法院交通指南、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等内容,设立诉讼引导、法律法规、风险告知、立案服务、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信访投诉等窗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了解审判。加强巡回办案,注重就地解决问题,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让法官走出去、动起来,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这样得到群众的认可。 在接受监督中把审判公开做细。要敢于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不能奉行司法神秘主义,也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而要树立司法自信,坚持面向公众、面向社会,大大方方、坦率真诚地接受监督,通过把司法活动暴晒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之下,让监督贯穿于权力运作全过程,让司法人员产生一种“无奈的敬畏感”,司法腐败和司法专横自然也就无所遁形。要全面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不能自己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也不能害怕别人揭短就捂着盖着,而要敢于直面群众的负面评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进行公开,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开放度、参与度。要实质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着眼于回应群众对司法信息的核心需求,把各方面最关注的、对司法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信息,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依法全程公开透明,不设隐性限制条件,以利当事人诉讼和社会监督。要多形式公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司法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并且,通过司法公开,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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