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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被甩车外受伤诉赔第三者责任险难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4-06-19 09:11:03
本网讯(龙光明) 6月18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过依法释明,原告周美英撤回了起诉。 去年10月7日,原告在参加同学聚会后,乘坐司机刘小庚的车回家,在一处拐弯地段时,前左车胎突然爆裂,刘小庚未能把握住方向,车辆遂产生翻滚,原告从车窗摔出而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因为伤势太重,被迫对左肢进行了截肢,经过法医鉴定,构成五级伤残。原告遂起诉要求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 诉讼中,保险公司仅同意按照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来进行理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原系车上人员,从窗口被摔出去之后,未有证据证明再次与车辆发生碰撞或被车辆碾压而致伤,故不能被视为第三者,只能按车上人员来进行理赔。经过法官依法释明,原告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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