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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爆胎飞出砖块砸死行人 司机判赔13万多
发布时间:2014-06-18 15:26:37
本网讯(白凤艳) 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车辆驾驶人赔偿死者亲属13万余元。 2012年9月23日,农良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载物超过核载质量的重型货车,行驶至百色市右江区东笋路右江区农机局路口时,因货车左后倒数第二轴外胎内侧发生爆胎后有砖块飞出,打中行人黄秀头部,造成黄秀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后,死者亲属将农良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百色中院审理认为,导致黄秀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农良驾驶的重型货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载物超过核载质量上道行驶,致使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瞬间有砖块飞出,打中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黄秀头部直接导致其死亡,应负赔偿责任,故判决农良赔偿死者亲属133696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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