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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为进敬老院诉求解除与养子收养关系
发布时间:2014-06-17 14:50:34
本网讯(蔡荣建) 都说养儿防老,但是家住新街镇闪桥村的村民李顺发、曾英兰两位老人根本没有想到,为了解决养老问题,不得不和养子对簿公堂。近日,几经调解后,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人民法庭最终判决李顺发、曾英兰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我们在敬老院里面养老比依靠养子养老更有保障。我们听说,要进敬老院养老的前提必须先和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因此我们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我们与与养子的收养关系。”老两口认为,养子不孝给他们造成极大的伤害。 由于李顺发夫妇有田地、房产,其养子担心一旦解除收养关系,则不能继承任何遗产,所以找借口坚决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考虑到两位老人的腿脚不方便。龙树法庭将巡回法庭设在当地村委会,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多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争取最大可能地弥合双方当事人的亲情。但李顺发夫妇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的决心已定,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李顺发夫妇安度好晚年,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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