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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继子名义发帖诽谤他人被治安拘留
发布时间:2014-06-16 15:53:48
本网讯(曾妍) 6月13日,郭正湘经过7天的治安拘留被释放。他冒用继子的名义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诽谤他人。6月6日,公安机关经过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决定给予郭正湘拘留7天。 2014年5月17日17时36分、18时58分,署名为“嘉宝”的网民以涉案当事人邓燕清儿子邓瑞嘉的名义,相继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求整治赫山法院法官们收红包的不良风气》、《赫山法院民事庭的风气不正收红包》两篇题目不同、内容相同的帖文,指控在邓燕清与郭正湘离婚一案中,益阳中院、赫山法院主审法官等3人分别收受当事人邓燕清红包2万余元、1.5万元并接受邓燕清吃请和香烟。 5月20日,益阳中院监察室向邓燕清、邓瑞嘉进行调查。邓瑞嘉陈述,他是宁乡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帖文发布当时他正在酒店上班,由于工作性质原因不会接触电脑,所以贴文不可能是他发布的,他也没有指使他人发布。另外,邓瑞嘉表示,他对母亲与继父双方离婚官司的具体情况并不是很了解,一、二审法官的姓名他也不知道,不可能发布信息如此具体的帖文。为证明上述事实,邓瑞嘉向益阳中院提供了帖文发布他正在上班的单位证明和上班刷卡记录。 邓燕清陈述,在与郭正湘离婚一案中,她从未给一、二审法官送过钱和礼品,也没有请法官吃过饭。因为帖文中所述的事实并不存在,所以她不可能向儿子讲述这些事实。 5月21日,邓瑞嘉在红网实名发帖作出郑重声明,所谓污蔑法官受贿的帖文不是其所发,要求追究发帖人责任。 综合上述情况,调查组认为,红网百姓呼声上所发布的两篇帖文系他人冒名所发,法官收受贿赂的事实不存在,发帖人捏造事实、网络造谣。 邓瑞嘉5月21日在红网实名发帖作出郑重声明后,大量攻击性跟帖较多,给邓瑞嘉带来了许多烦恼。邓燕清、邓瑞嘉遂向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桃花仑派出所报案,邓瑞嘉认为发贴人捏造事实、造谣污蔑,其行为已损害他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追查真正发帖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还自己清白。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立案调查,确定贴文是郭正湘所发,遂依法对郭正湘作出前述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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